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依法对编造发布网络谣言的方某予以行政处罚,给广大网民敲响了网络言行规范的警钟。
1 月 26 日,网民方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配有 “新会区睦洲镇荷麻溪水道盘古王码头段发生两船相撞” 文字的视频,还在评论区特意强调事件就发生在当日。这一消息瞬间吸引众多网友关注,引发当地群众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担忧。
新会公安部门得知相关信息后,迅速行动,立即针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经多方核实,当日新会区睦洲镇并未发生任何两船相撞事故,方某发布的内容纯属谣言。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方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面对询问,方某承认自己是为了获取流量和关注度,才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并发布了这一虚假信息。
目前,新会公安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方某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新会公安相关负责人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市民在网上发布信息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广大网民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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