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资料 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19万元
发布时间:2023-08-17 12:14:19来源:
8月17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具体来看,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李克宁、蒋曼妮、关雪琴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4.55万元。时任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卓越营业部经理蒋曼妮、关雪琴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时任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银保部总经理助理李克宁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决定对蒋曼妮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关雪琴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克宁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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